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五举措推进药品零售连锁企业“七统一”工作
今年三月以来,宜宾局按照国家药监局《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》和省药监局四个配套文件(简称:“两办法、三文件”)的要求,采取以下措施贯彻落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“七统一”管理:
一是印发《关于全面推进药品零售连锁企业“七统一”管理的通知》,从认真学习培训、落实主体责任、履行属地责任、加强服务指导等方面细化工作要求,提出将推进情况作为今年全市工作重点并纳入对县(区)政务目标和“平安四川”考核。
二是印发《药品零售连锁企业“七统一”检查细则》,将“七统一”细化为39个子项,涵盖了工作要求、检查要点、依据或检查关联条款、涉嫌违法行为、处罚关联条款等内容,供全市监管执法人员和药品经营从业人员参考使用。
三是重点针对药品零售单体店、连锁门店在定义、许可证编号、店招或标牌、质管、场所、购销等的不同之处,印发《宜宾市药品零售单体店、连锁门店基本条件比对表》,供药品零售企业申办、经营质量管理和监管执法参考使用。
四是市局召集全市药品零售连锁总部、单体店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,各级药品监管执法人员,由药品科负责人以强化“七统一”监管为主题开展专题培训,深化药品经营从业人员、监管执法人员对“两办法、三文件”有关“七统一”的理解。
五是市局党组书记、局长宿斌出席全市药品监管工作会议,在部署今年药品监管工作中,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和监管部门结合本次换证工作,将“两办法、三文件”和市局印发的通知、细则、比对表等落实到处,严格按照“七统一”要求规范化管理。